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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规划、管理、协调、指导、审验
发布时间:2016-09-27  来源:  作者:

 全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规划、管理、协调、指导、审验

服务对象】:全市专业技术人员

受理单位】:专技科

办理地点】:黄河中路811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9室

办理依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意见的通知》(豫人社专技[2012]59号)

申报材料】:《继续教育证书》、学时(学分)的相关材料

基本流程】:1、单位提供人员相关材料到专技科

              2、对相关材料进行审验

              3、审验合格后盖章

收费依据及标准】:不收费

办理时限】:当日

咨询电话】:6620021

监督投诉电话】:66386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