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审核认定
发布时间:2016-09-27 来源: 作者:
【服务对象】: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
【受理单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所或创业贷款担保中心
【办理地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所或创业贷款担保中心(人社局6楼623室)
【办理依据】:《河南省小额担保贷款操作规程(试行)》(豫人社就业[2014]45号)、《关于实施创业担保贷款支持创业就业工作的通知》(银发[2016]202号)、《河南省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豫财金[2017]8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创业担保贷款支持创业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济政[2017]23号)
【申报材料】:
一、资格认定资料
1.企业上年度及当期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原件和复印件;
2.企业全体职工花名册、新招用符合条件人员花名册原件和复印件;
3.新招用符合条件人员的就业创业证原件和复印件;
4.新招用符合条件人员的1年期以上劳动合同原件和复印件。
二、合法经营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
2.须凭许可证经营的,提供法定许可部门颁发的许可证(副本)原件和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企业章程原件和复印件。
【基本流程】:自愿向创业贷款担保中心或基层人社服务所提出申请→创业贷款担保中心审核认定→经办银行发放贷款
【收费依据及标准】:不收费
【办理时限】:资料齐全、符合条件的申请,审核认定为7个工作日。
【咨询电话】:0391-6638163、6630935
【监督投诉电话】:0391-66386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