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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审核认定
发布时间:2016-09-27  来源:  作者:


【服务对象】: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

【受理单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所或创业贷款担保中心

【办理地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所或创业贷款担保中心(人社局6楼623室)

【办理依据】:《河南省小额担保贷款操作规程(试行)》(豫人社就业[2014]45号)、关于实施创业担保贷款支持创业就业工作的通知》(银发[2016]202号)、《河南省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豫财金[2017]8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创业担保贷款支持创业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济政[2017]23号)

【申报材料】:

   一、资格认定资料

1.企业上年度及当期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原件和复印件;

2.企业全体职工花名册、新招用符合条件人员花名册原件和复印件;

3.新招用符合条件人员的就业创业证原件和复印件;

4.新招用符合条件人员的1年期以上劳动合同原件和复印件。

二、合法经营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

2.须凭许可证经营的,提供法定许可部门颁发的许可证(副本)原件和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企业章程原件和复印件。

【基本流程】:自愿创业贷款担保中心或基层人社服务所提出申请创业贷款担保中心审核认定经办银行发放贷款

【收费依据及标准】:不收费

【办理时限】:资料齐全、符合条件的申请,审核认定为7个工作日。

【咨询电话】:0391-6638163、6630935

【监督投诉电话】:0391-66386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