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或省政府特殊津贴、省级学术技术带头人、职教专家等国家级和省级高层次人才推荐选拔工作
发布时间:2016-09-27 来源: 作者:
国务院或省政府特殊津贴、省级学术技术带头人、职教专家等国家级和省级高层次人才推荐选拔工作
【服务对象】:全市企事业单位
【受理单位】:专技科
【办理地点】:黄河中路811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9室
【办理依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给做出突出贡献的专家、学者、技术人员发放政府特殊津贴的通知》(中发[1991]10号)、《关于印发〈河南省“555人才程”实施意见〉的通知》(豫人[2002]82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实行河南省政府特殊津贴制度意见的通知》(豫政办[2014]73号)
【申报材料】:文件规定的相关材料
【基本流程】:1、各单位根据省厅下发的文件要求报送人选
2、专技科进行资格初审
3、报送材料至省厅专技处
【收费依据及标准】:不收费
【办理时限】:15个工作日
【咨询电话】:6620021
【监督投诉电话】:66386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