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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济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要点
发布时间:2016-05-19  来源:  作者:

    2016年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市委经济工作会议和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会议各项部署,坚持“一条主线”,即:坚持民生为本、人才优先;聚集“六大主业”,即:促进就业创业、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加快人才队伍建设、深化人事制度改革、改革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强化“六种意识”,即改革创新、公平正义、可持续、统筹协调、筑牢底线、服务至上,全力推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大力促进就业创业
    (一)确保完成就业目标任务。持续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和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营造公平就业创业环境,创造更多就业岗位。全年新增城镇就业2万人,失业人员再就业4000人,困难人员再就业2000人,转移农村劳动力1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以内。
    (二)落实和完善就业创业政策。围绕去产能、处置“僵尸企业”妥善安置职工,落实税费减免、社保补贴等扶持政策,建立完善失业监测预警机制,加强再就业培训,做好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失业人员再就业4000人以上。密切关注可能出现的隐性失业显性化和农民工回流情况,制定工作预案,有效缓解部分企业“招工难”和部分劳动者“就业难”问题。
    (三)扎实做好重点群体就业创业。继续把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放在首位,深入实施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计划和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开展产业集聚区与高校毕业生岗位对接、高校毕业生服务月、服务周等专项招聘活动,组织高校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200人以上。做好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登记工作,报到登记应届高校毕业生就业率达80%以上。启动实施政府购买基层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和新一轮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加强对灵活就业、新就业形态的扶持,推动农民工返乡创业。加强就业困难群体就业援助工作,实现零就业家庭动态为零。
    (四)全力推进创业带动就业。积极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全年开展创业培训1600人,发放创业担保贷款1亿元以上。做好大众创业扶持资金和大学生创业(开业)补贴发放工作。开展首届“创业大赛”、“创业之星”巡回报告会和创业项目、创业成果展示活动,营造创业创新浓厚氛围。提升创业孵化基地带动创业能力,新增1家省级创业孵化园区、3家市级创业孵化园区。
    (五)全面提升公共就业服务能力。完成市公共人力资源市场改造升级,全年举办专场招聘会活动不少于60场次。举办“春风行动”、“就业援助月”等专项就业服务活动,落实定期招聘会机制,提高就业服务针对性,促进充分就业。注重在经济社会发展大背景下对就业形势的分析研判,每季度发布一次人力资源市场状况调研报告。加强就业统计监测,将全市200家重点企业纳入全省就业动态监测体系,为宏观经济决策提供可靠依据。
    二、完善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
    (六)做好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着力强化扩面征缴,全面实施全民参保登记计划,2016年底全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参保人数分别达到17.5万人、30.05万人、24.5万人、11.48万人、11.6万人、9.7万人。加大重点单位社保费征缴和清欠力度,确保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按时足额发放和支付。
    (七)加强养老保险体系建设。完成征缴职工养老保险费8亿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0.26亿元。稳步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确保新老制度平稳衔接。落实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工作。进一步完善企业年金制度,加快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建设。落实好参保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丧葬抚恤待遇政策。探索整合城乡居保、原城乡居保、老农保三大信息系统。做好被征地居民社会保障工作。
    (八)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政策。完成征缴医疗保险费3.3亿元,生育保险费0.15亿元。探索改进个人账户管理,开展基本医保门诊费用统筹。积极推进统一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工作。取消两定机构审批,进一步加强两定机构管理,推进定点医疗机构智能审核以及定点零售药店视频监控系统建设工作。开展医疗保险“反欺诈”工作。扩大异地就医即时结算范围,积极探索省外异地就医即时结算模式。出台城镇职工大病保险、政策内“两孩”生育报销等政策,推动医疗保险待遇水平持续提升。
    (九)完善失业保险政策。完成征缴失业保险费0.7亿元。发挥失业保险预防失业、促进就业的功能,加强失业调控,落实完善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政策措施。健全失业保险金标准正常调整和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做好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待遇发放。
    (十)推进工伤保险政策落实。完成征缴工伤保险费0.26亿元。以建筑施工企业为重点,依法全面推进建筑等高风险企业参加工伤保险。积极探索工伤保险参保、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待遇发放等信息一体化建设。加强工伤预防和工伤康复工作,构建预防、补偿和康复“三位一体”制度体系。强化工伤案件调查取证,确保法定时限结案率100%。进一步提高工伤认定质量,规范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管理。
    (十一)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监管和保值增值工作。积极探索推进社会保险经办服务资源整合,实现社保经办“五险合一”。探索用人单位直接在开户银行办理新增人员参保缴费业务。加强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强化对重点环节和重点岗位的监管。整合有关资源,加大对冒领社会保险待遇行为的查处力度。做好企事业单位人员退休办理工作。建立基金风险预警制度,加强业务运行监控,保障社会保险制度平稳运行和可持续发展。
    三、推动人才强市建设
    (十二)持续实施全民技能振兴工程。全年开展各类技能培训5万人次,技能鉴定12000人次,培养高技能人才1600人以上。争取全民技能振兴工程项目1个以上,省级资金投入500万以上。加快推进市高级技工学校申报济源技师学院工作。配合“去产能”“精准扶贫”战略部署,支持做好企业分流职工转岗培训、贫困人口职业培训工作。深化职业资格管理方式改革,提升职业技能鉴定质量和服务。积极开展技能人才评价试点工作,提高职工岗位稳定性和鉴定积极性。积极组织参与“2016年河南职业技能竞赛年”活动。
    (十三)深入实施人才培养集聚工程。出台并实施我市人口人才集聚实施意见。创新人才引进方式,加大企业和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力度,大力引进我市急需紧缺人才。围绕济源支柱产业和产业集聚区建设,争取在现代制造业、新材料、生物技术等领域谋划1至2个引智项目。做好省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省级市级学术技术带头人选拔推荐工作。改进人才评价方式方法,深化职称制度改革,不断提高职称评价质量。规范职业资格管理,打通职业资格与职称评审通道。做好博士后研发基地科研项目申报及对接,引导企业与博士后科研创新团队建立合作关系。
    四、强化人事管理服务
    (十四)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扎实做好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在我市实施工作。加强和规范职位管理,做好2016年度公务员考录、公开遴选工作,解决基层“招人难、留人难”问题。加强公务员日常管理,规范公务员“进、管、出”等各个环节,实施公务员能力素质提升工程和职业道德建设工程,形成更加科学有效的管理机制。加强公务员信息库的维护和更新管理,继续做好公务员日常登记、注销、任免等工作。妥善做好公车改革中司勤人员的安置工作。
    (十五)完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完善合同用人机制、绩效评价机制、人员退出机制和监督管理机制。完善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制度,做好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转岗竞聘和岗位等级晋升认定工作。积极探索符合不同行业、专业和岗位特点的事业单位人员招聘办法。做好2016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招募和服务期满人员安置工作。健全人事考试安全工作责任机制,完善人事考试工作细则,推进考务工作精细化管理。
    (十六)做好军转干部接收安置。贯彻落实军队裁减员期间军转安置的政策措施,完成2016年度军转干部安置任务。推进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就业创业服务平台建设,提高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管理服务工作水平。加强军转干部教育培训。做好企业军转干部来信来访、帮扶解困和矛盾化解。做好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工作。
    五、稳妥推进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
    (十七)深化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根据全省统一部署,落实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调整、结构优化方案,做好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正常调整工作。实行乡镇工作补贴,加大工资政策向基层倾斜力度。加强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工作宏观管理。开展2016年公务员工资试调查工作。
    (十八)统筹推进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大力推进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推动企业健全完善工资共决机制、正常增长机制和支付保障机制。完善工资指导线制度,适时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继续做好企业薪酬调查工作,加快建立企业薪酬信息发布制度。
    六、努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十九)做好劳动关系协调工作。加强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管理,规范重点行业和企业的劳动用工行为,规模以上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90%以上,集体合同签订率达到80%以上,中小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80%以上。加强企业劳动用工指导,依法规范企业劳务派遣和裁员行为,对企业裁员进行动态监测。加强特殊工时制度管理服务。推动落实职工带薪年休假制度,完善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推动建立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深入开展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
    (二十)加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工作。大力推进专业性调解工作规范化,加强基层调解组织建设,案件调解结案率达到70%,法定时效内结案率达到100%。优化仲裁办案程序,做好裁审衔接工作。提升调解员、仲裁员能力素质。推进调解仲裁信息化建设,实现“仲裁流程网络化、庭审活动数字化、卷宗管理电子化、仲裁信息公开化”。
    (二十一)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积极推进劳动监察“两网化”建设工作。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开展治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等各类专项检查行动,做好劳动保障违法案件查处和舆情监控工作。以劳动合同签订、社会保险费缴纳、工资支付为重点,建立企业诚信“红黑榜”制度,开展企业诚信等级评价活动。加强与司法部门协调配合,严厉打击欠薪逃匿等违法犯罪行为,构建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长效机制。
    (二十二)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进一步做好农民工工作统筹协调,推动有关部门落实农民工在城镇落户、就业服务、社会保险、子女教育、住房保障等方面的政策,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积极推进农民工市民化。发展家庭服务业,吸纳农民工就业。
    七、强化自身建设和基础工作
    (二十三)切实加强自身建设。巩固“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成果,持之以恒推进作风建设。严格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要求,认真履行党建工作责任制,坚持“一岗双责”,深入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加强对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的监督。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健全和落实党内生活制度,改进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完善民主科学决策机制。认真抓好系统干部培训教育,持续开展基层窗口单位改进作风专项行动。加强便民服务网络和党员志愿服务队建设,开展“党员志愿服务日”和“党员主题集中活动日”等实践活动。做好群团、工会工作,丰富职工文化生活,维护工会会员合法权益。
    (二十四)推进服务平台标准化建设。加强人社综合服务大厅管理,进一步优化业务流程,整合经办资源,实现就业和社会保障主要业务窗口一条龙服务。按照整合和标准化原则,加强就业、社会保险、劳动保障监察和调解仲裁等公共服务设施标准化建设。推进就业服务、技能培训、参保登记等服务向基层下沉,打造“20分钟服务圈”,实现主要涉民业务不出村、不出镇,切实方便广大群众。协调推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重大改革事项。实施“互联网+人社”工程,积极打造“信息化人社”。全面推进社会保障卡一卡通,全市发行使用社会保障卡达到46万张。
    (二十五)统筹做好各项基础工作。继续推进依法行政,开展法治人社建设活动。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建立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积极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大力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做好依法行政责任目标考核。积极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加强新媒体环境下的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认真做好信访维稳和综治平安建设工作。扎实做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编制实施、计划生育、统战、安全生产、档案管理、新闻宣传、文明创建、应急等其他各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