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工作基本情况
市人社局高度重视,并积极推行政务公开工作。按照市委、市政府的有关要求,为确保工作落到实处,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讨论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各科室、二级机构积极配合,各司其职,全局上下达成共识,齐心协力,政务公开工作进行的较为顺利,也使群众能够更加及时的了解各项惠民政策,了解局内各项工作的动态及办事程序。
(一) 加强领导,健全工作机制
为切实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推进,局分管领导牵头抓总,确定了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专职人员及兼职人员,实行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目标责任制,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分配具体任务,对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出了具体的要求,要求涵盖到日常各项工作的开展。
建立科学高效的信息化工作机制是确保信息公开工作依法、有序推进的基础和前提。由局办公室、法制科牵头,负责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及协调,建立信息公开工作责任制,并指定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和政府信息公开网上登录工作,确保每一项工作落到实处,为进一步建设好政府信息公开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明确公开内容
为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按照《济源市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济政办〔2017〕65号)文件要求,市人社局各部门根据权责清单、公共服务事项清单目录,逐项逐环节梳理,明确每个公开事项的具体公开内容、责任主体、规定时限、公开方式、公开程度等要素,汇总编制政务公开事项标准。
(三)拓宽信息公开广度
我局在充分利用传统政府信息公开形式的基础上,拓宽政府信息公开的广度,将各有关规定及部门职能、人员岗位、办事条件、办事依据、办事程序、办事内容及投诉处理办法等内容通过我局门户网站、政务微博、微信公众号、手机报、宣传版面等公开,方便群众及时知晓人社政策、工作信息。我局积极与各级媒体联系,通过各级各类媒体及时做好信息发布,方便群众及时了解相关政策法规。
(四) 确保公开信息可信度
加强诚信体系建设,加强政策学习力度,认真对待,严格把关,在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同时,确保公开信息真实有效,明确各项公开信息的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对每一项公开信息反复确认,再三审核,让办事群众可以通过公开内容切实的了解到实际的工作流程与真实的工作进度。保障政务公开信息的可信度,真正意义上方便办事群众。
二、工作取得成效
(一) 主动公开情况。市人社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27条,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32条,制发规范性文件16条。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方面,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513条,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402条,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206条,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208条。
(二) 回应解读情况。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7次。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上,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2次,政府网站在线访谈10次,政策解读稿件发布14篇,微博微信回应事件326次,其他方式回应事件76次。
(三) 行政复议、诉讼数量。行政复议共3件,尽皆维持具体行政行为。行政诉讼共57件,其中,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51件,其他情形6件。
(四) 机构建设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1个,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4个,其中,专职人员2个,兼职人员2个。
(五) 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题会议1次,举办培训班1次,接受培训人员人次。
三、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上级领导要求和社会公众的期盼相比,仍有较大的不足和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对局属单位工作指导不够,培训交流较少,政府信息公开负责人员工作水平仍有提升空间;二是主动公开的力度需要加大,公开的范围需要拓宽,公开的形式和载体仍需进一步丰富和完善;三是信息公开工作宣传力度不够,以及部分信息公开不及时。
四、2018年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分析总结,积极探索,不断创新,进一步深化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深化政务信息公开内容。不断扩大信息公开的范围和内容。同时,及时更新有关信息,确保信息公开的准确性和时效性。二是健全政务信息公开制度。进一步完善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信息更新、定期检查、责任追究等信息公开制度,夯实信息公开的法制保障和制度基础。三是规范政务信息公开行为。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流程,并严格按照有关程序开展信息公开工作,不断规范和完善信息公开行为。
附件: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7年度)
统 计 指 标 |
单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327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32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16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513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402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206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208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
次 |
7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2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2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1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14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326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76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0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0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0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0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0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0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0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0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0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0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0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0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0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0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0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0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0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0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0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0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3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3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57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51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6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0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0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1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0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4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2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2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万元 |
0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1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1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67 |